水产养殖过程中,由于很多养殖户文化水平不是很高,全凭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经验去养殖,对于很多现代化的药品了解甚微,所以经常会出现一些用药事故。
水产养殖用药,很多是从农药或者人畜药品转化过来的,有的甚至直接是农药,所以很多药品的使用是需要一定规范与注意事项,用药需要考虑到天气、水温、水深等各种因素,也并非一种药品能够适用于所有鱼类品种。
那么水产用药有哪些禁忌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1
甲苯咪唑溶液
按正常普遍用量,胭脂鱼发生死亡;淡水白鲳、斑点叉尾鮰敏感;各种贝类敏感。无鳞鱼慎用。
2
菊酯类杀虫药
水质清瘦,水温低时(特别是20℃以下),对鲢、鳙、鲫鱼毒性大;如沿池塘边泼洒或稀释倍数较低时,会造成鲫鱼或鲢鳙鱼死亡。虾蟹禁用。
3
含氯、溴消毒剂
当水温高于25℃时,按正常用量将含氯、溴消毒剂用于河蟹,会造成河蟹死亡(在室内做试验,则河蟹不会死亡),死亡概率在20-30%。在水质肥沃使用,会导致缺氧泛塘。
4
杀虫药(敌百虫除外)或硫酸铜
当水深高于2米,如按面积及水深计算水体药品用量,并且一次性使用,会造成鱼类死亡,概率超过10%。
5
外用消毒、杀虫药
早春,特别是北方,鱼体质较差,按正常用量用药,会造成鱼类死亡,特别是鲤鱼死亡,概率5-10%,且一旦造成死亡,损失极大。对患有肝胆综合症以及其它内脏疾病的鱼类,降低用药量,否则会造成鱼类的死亡。
6
阿维菌素溶液
按正常用量、稍微加量、稀释倍数较低、泼洒不均匀,会造成鲢和鲫鱼的死亡。海水贝类在泼洒不均匀的情况下,易导致贝类死亡。
7
内服杀虫药
早春,如按体重计算药品用量,会造成吃食鱼的死亡,概率10-20%。
8
辛硫磷
对淡水白鲳、鲷毒性大。不得用于大口鲶、黄颡鱼等无鳞鱼。
9
碘制剂、季铵盐制剂
对冷水鱼类(如大菱鲆)有伤害,并可能致死。
10
一水硫酸锌
用于海水贝类时应小心,有可能致死,特别注意使用后缺氧。
11
硫酸铜、硫酸亚铁
贝类禁用,用药后注意增氧,瘦水塘、鱼苗塘适当减少用量;30天内的虾苗禁用。广东鲂、鲟、乌鳢、宝石鲈慎用
12
维生素C
不能和重金属盐、氧化性物质同时使用。
13
硫酸乙酰苯胺
注意增氧,珍珠、蚌类等软体动物禁用;放苗前请试水;鱼苗及虾蟹苗慎用。
14
硫酸铜
不能和生石灰同时使用。当水温高于30℃时,硫酸铜的毒性增加,硫酸铜的使用剂量不得超过克/亩·米,否则可能会造成鱼类中毒泛塘,且烂鳃病、鳃霉病不能使用。
15
敌百虫
虾蟹、淡水白鲳禁用;加州鲈、乌鳢、鲶、大口鲶、斑点叉尾回、鳜、虹鳟、海水章鱼、胡子鲶、宝石鲈慎用。
16
高锰酸钾
斑点叉尾回、大口鲶慎用。
17
有效成份大于20%的海因类含溴制剂
在水温超过32℃时,若水体内三天累计用量超过克/亩·米,会造成在脱壳期内的甲壳水生动物死亡。
18
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
若用于软体水生动物,轻者会影响生长,重者会造成死亡。海参不得使用。
19
盐酸氯苯胍
若拌饲料不均匀,会造成鱼类中毒死亡,特别是鲫鱼的死亡。
20
阿维菌素、伊维菌素
内服时,无鳞鱼或才鱼会出现强烈的毒性。
21
生石灰
水体中氨氮含量较高时,严禁使用生石灰,否则,会氨中毒,造成养殖鱼类的大量死亡。
22
季铵盐碘
瘦水塘慎用。
23
另外注意
所有能杀藻的药物在缺氧状态下均不能使用,否则会加速泛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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