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直是监管重点。《电鳗快报》注意到,*ST藏格及7名相关责任人因3项信息披露问题被青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所涉事项触目惊心,其中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9.57亿元,未披露担保金额超过22亿元。
与此同时,青海证监局还对*ST藏格4名股东作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引起并购标的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强令其6个月内履行业绩补偿股份注销程序。
一日收到两份监管措施决定书信息披露问题让监管“脑仁疼”
*ST藏格公告称,4月1日收到青海证监局行*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青证监措施字[]1号)和《关于对肖永明等4名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青证监措施字[]2号)。两份文件背后暴露出*ST藏格的诸多问题。
《电鳗快报》注意到,对*ST藏格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源自3个信息披露事项,其中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不披露,所涉金额令人咂舌。
其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9.57亿元,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查,年5月7日和年7月17日,*ST藏格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投资”)借用*ST藏格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公章擅自出具《委托付款函》,要求供应商将支付的款项合计万元划转至指定银行账户,最终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年至年4月30日,藏格投资及其关联方以占用*ST藏格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余额.40万元。上述两项合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余额.40万元。
*ST藏格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肖永明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吴卫东作为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威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规定,对该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其二,*ST藏格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金额累计22.28亿元。
经查,年8月至年10月,*ST藏格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通过“保兑仓业务”为客户融资提供担保,累计担保发生额.28万元。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