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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5 23:17:00

申命记13章

提要:1对偶像崇拜的勾引者6不论与你有多近9都要用石打死,12崇拜偶像的城市是得不到赦免的

申命记13章

1“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或是做梦的起来,向你显个神迹奇事,

本会注释:

若有……起来。译为“当有……起来时”更好。

先知。直译为“发言人”或“代言人”,源于一个表示“发出低声”、“宣布”、“传达信息”的词根。

作梦的。这里希伯来原文是指平常的梦(赛29:8;诗:1)和受灵感默示的梦:如雅各(创28:12)、约瑟(创37:5-10)、尼布甲尼撒(但2:1-3),以及象这里所提到的假先知(耶23:25)所做的那些梦。

神迹。意思就是为了印证所默示的信息并且鼓励那些目击者忠实地与上帝的旨意合作,而给予的“征兆”、“表征”,或行的“神迹”。

奇事。直译为表征某种将来事件的“象征”、“征兆”、“前兆”,或“象征性的行为”。这里指的是真先知(出7:3;11:9;诗:5),或象这里所提到的假先知,他们能力的特殊表显。

申命记13章

2对你说:‘我们去随从你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事奉他吧。’他所显的神迹奇事虽有应验,

3你也不可听那先知或是那做梦之人的话;因为这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试验你们,要知道你们是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不是。

本会注释:

单凭“神迹”或“奇事”的应验不足以证明先知的主张都是正确的。他的信息必须要与先前所显示的真理一致(赛8:19,20)。犹太人好求神迹,甚至在基督的时代也是如此(约6:30),基督为此而责备了他们(太12:38-45)。使徒保罗也对人好求神迹的倾向加以了评论(林前1:22)。

上帝试验你们。直译为“上帝是考验你们的”(见申8:2,16)。

爱耶和华。上帝要求祂的子民怀着真挚、专一的爱(申6:5;30:20;书22:5;23:11;诗31:23;赛56:6)。不是出自爱的顺从在上帝看来就是毫无价值的。

申命记13章

4你们要顺从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敬畏他,谨守他的诫命,听从他的话,事奉他,专靠他。

本会注释:

这是对每个信徒都具有绝对约束力的基本义务(申6:13;10:20;11:13,22;传12:13,14;弥6:8)。希伯来原文的语序所表达的语气极重,可以直译为“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之后,你们要行”,意思就是在上帝之后而不是在任何其他人之后。与上帝交往经常被说成是“行”(创5:24)。

他的诫命。这些诫命包括了在对神和对人的态度和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爱(利19:18;申6:5;10:12;弥6:8),正如基督后来所解释的(太5:43-45;19:16-22;22:36-40;另见约壹4:6-12)。

申命记13章

5那先知或是那做梦的既用言语叛逆那领你们出埃及地、救赎你脱离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们的上帝,要勾引你离开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本会注释:

有关对偶像崇拜所采取之严厉措施的例子,见王下10:19-27和11:18。

勾引你离开。即“教你叛逆”(英文RSV版)。这里“离开”一词的希伯来语名词,在赛1:5;59:13中被译为“悖逆”,在赛31:6中是“悖逆”(译者注:在英文中是过去时),在耶28:16;29:32是“叛逆”。

把那恶……除掉。直译为“把那恶烧掉”(见民11:3;赛10:17;耶4:4;7:20;21:12等)。

申命记13章

6“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儿女,或是你怀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诱你,说:‘我们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

本会注释:

摩西在这里注意到近亲对属灵生活的影响力(见太10:37;路14:26)。

妻。一个最亲近男人的人,因为他们是一体的(创2:24)。这向我们揭示了,在选择人生伴侣时所应有的谨慎。在艰难的时期,特别是在善恶之争行将结束的时期,如果他们不坚持信仰的话,连最亲近的亲属可能都无法信赖(弥7:5-7;太10:21)。

申命记13章

7是你四围列国的神。’无论是离你近,离你远,从地这边到地那边的神,

本会注释:

今天,这些神是拜金主义、财富、名声、*治、体育、时尚、娱乐等。

申命记13章

8你不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本会注释:

当永恒的命运迫在眉睫的时候,人们必须采纳严厉的措施。外科医生的手术刀可能会令人感到痛苦,但这可能是挽救他人生命的唯一方法(申7:16;19:13,21;25:12)。

申命记13章

9总要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

本会注释:

你先下手。对罪行的证人、原告必须积极参与处罚的执行。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因个人恩怨或争吵而有的诬告。一个人若知道他所要处死的人是无罪的,他就会对处罚的执行表示犹豫。

申命记13章

10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他想要勾引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上帝。

本会注释:

见申17:5;21:21;22:21,24;书7:25。直译为“向他投掷”。由于巴勒斯坦是一个多石的国家,随处都可以找到足够的石头。

申命记13章

11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

本会注释:

前几节所简要描述的严厉措施是为了使教会避免偶像崇拜而设置的(见申17:13;19:20;21:21)。上帝希望人理解偶像崇拜的可憎性。

12-13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听人说,有些匪类从你们中间的一座城出来勾引本城的居民,说:‘我们不如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

和现今一样,当时的城市无疑容易成为犯罪和灵性衰退的温床。

有些匪类。直译为“彼列的子孙”,就是“恶者的子孙”、“邪恶的儿女”。相词(“彼列”)在申15:9中译为“恶”,在撒下22:5和诗18:4中为“匪类”,在伯34:18和鸿1:11中为“鄙陋的”,在诗41:8中为“怪”。

出来。就是与上帝的子民断绝来往,可能是为了建立一个新的组织(约壹2:19)。那些离开教会,想要与教会作对的人应当牢记,他们离了基督就不可能有属灵的生命,也无法为天国成就任何事情(约15:4,5)。

勾引。就是极力勾引他人。该词在第5和第10节中被译为“猛推”,强调花大力气。

申命记13章

14你就要探听,查究,细细地访问,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你们中间,

本会注释:

探听。直译为“查究”、“调查”,要求得找答案(申17:4;19:18)。该词在何10:12中用来表示寻求上帝。

查究。用来表示认真细致的调查(士18:2;诗:1;箴25:2;耶31:37)。

准。直译为在充分调查之后“确证”、“证实”、“确立”(见申17:4)。

可憎恶的事。用来指偶像崇拜活动。有关的实例,见申17:4;18:9;20:18;耶32:35。

申命记13章

15你必要用刀杀那城里的居民,把城里所有的,连牲畜,都用刀杀尽。

本会注释:

刀。直译为“刀口”。刀被形容为具有一张贪得无厌的口(撒下2:26;11:25)。

申命记13章

16你从那城里所夺的财物都要堆积在街市上,用火将城和其内所夺的财物都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烧尽;那城就永为荒堆,不可再建造。

本会注释:

街市。直译为“开放的地方”,就是城市广场、市场或集市,通常位于城门附近(尼8:1,3,16;代下32:6),并为公众集会所用(代下29:4;拉10:9)。

烧尽。在申33:10和诗51:19中译为“全牲的燔祭”。此词表示一种不能以兑换或其他赎买的方式赎回的祭物(见利27:31)。

永为荒堆。作为上帝痛恨叛逆和偶像崇拜的一个荒凉路标(见书7:26;8:28)。

申命记13章

17-18那当毁灭的物连一点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诫命,行耶和华你上帝眼中看为正的事,耶和华就必转意,不发烈怒,恩待你,怜恤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数增多。”

本会注释:

现今的教会需要警醒,不要被各种的偶像崇拜弄脏,贪婪就是其中一例(西3:5;林后9:5)。

烈怒。直译为“热”,源于动词“烧”(见出22:24)。此词也被译为“怒气”(士6:39;10:7)。

听从。这是《申命记》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它强调在上帝的军队中是没有中立状态的(太12:30)。今日的教会需要不断地祈求上帝的大能,以便使教会保持绝对的忠贞。注意使徒彼得对这末世的劝告(彼后3:17,18),犹大警告的话语(犹17-25),以及基督亲自在橄榄山所发的警告(太24:11-13)。

申命记14章

提要:1上帝的儿女不可在举哀时损害自己的外貌。3可以吃和不可以吃的4兽类、9鱼类11和鸟类。21不可吃自死的。22侍奉上帝的十分之一。23在耶和华面前吃喝快乐的十分之一和头生的。28第三年为施舍和慈善而捐的十分之一

申命记14章

1“你们是耶和华你们上帝的儿女。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

本会注释:

上帝曾告诉法老这一真理(出4:22,23)。这是一种负有重大责任的亲密关系(见赛1:2;63:8,16;64:8;耶3:14,19,22;4:22;何11:1-4;玛2:10)。

用刀划身。参崇拜巴力之人的习俗(王上18:28)。这种习俗也在从沙姆拉角发现的北方迦南文献中得到证实。在沙姆拉角,即古代的乌加利,就连当地最高更的神灵,也以划伤自己来表示痛苦和忧伤。另见耶16:6,关于为死人哀悼时的划身,以及耶41:4,5;47:5,有关在遇到公共灾难时的相同表现。现在今在世界的某些地区,人们仍在不同的场合因伤心而用刀划身。

剃光。参利21:5有关象征哀悼之剃头的类似话语(见耶16:6;结7:18;弥1:16)。在哀哭时剃、剪或揪头发的习惯在世界的某些地区一直延续至今。

申命记14章

2因为你归耶和华你上帝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本会注释:

这是对申7:6的重申,解释了以色列人为什么要将他们在迦南地所遇到的偶像崇拜的标志尽都毁灭。这里的角度是不同,强调上帝儿女的尊严。

特作自己的子民。直译为“产业的子民”。该词希伯来原文意为“产业”、“贵重的财产”,源生于动词“获得财产”。这个名词在KJV版还译为“特别的财宝”(出19:5;诗:4;传2:8;玛3:17,旁注)。“特”字有时被误解为“奇特”的意思。在英文KJV版的翻译所处的年代,一个“在特别的河里”(莎士比亚)钓鱼的人,乃是对私有财产的非法入侵。及至今日,“特”的主要含义仍是“特属或专属于一个人”,尽管现在所指的主要是其“独特”或“与众不同”的特征,而不是指其私有财产。因此,此词现在的含义是“不同的”、“奇特的”、“奇怪的”。主要用于会话。

万民。暗示着以色列国及其制度与其它国家及其制度是不同的。

申命记14章

3“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本会注释:

有关细节见利11:2-23。这是指的是因卫生、健康及其他原因而成为“可憎的物”。比较使徒保罗在提前4:4;罗14:14中的陈述。基督教原则必须控制人的吃喝。

申命记14章

4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绵羊、山羊、

本会注释:

先提到的几种牲畜乃是常用来献祭的(见利1:2,5,10)。

申命记14章

5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

本会注释:

鹿。本节中所提到的牲畜没有被列为祭牲。

申命记14章

6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本会注释:

第6-8节更为详细的解释,见利11:3-8。

申命记14章

7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兔子、沙番因为是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8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9“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本会注释:

有翅有鳞。见利11:9-12。

申命记14章

10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是与你们不洁净。

11“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本会注释:

凡洁净的鸟。诸如鸽子、鹧鸪和鹌鹑,大概还有其它的鸟(参利11:13-19)。

申命记14章

12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本会注释:

雕。这里所列举的几乎与利11:13-23完全相同。

申命记14章

13鹯、小鹰、鹞鹰与其类,

本会注释:

注意在利11:14中提到的种类。秃头的鹞鹰(秃鹫)在东方很常见。

申命记14章

14乌鸦与其类,

本会注释:

见利11:15。该希伯来词也指挪亚从方舟所放出的鸟(创8:7),以及喂养先知以利亚的鸟(王上17:4,6)。源于表示“黑”的词根。

申命记14章

15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16鸮鸟、猫头鹰、角鸱、

17鹈鹕、秃雕、鸬鹚、

18鹳、鹭鸶与其类,戴鸻与蝙蝠。

19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都不可吃。

本会注释:

凡……爬行的物。见利11:20。直译为“凡攀爬的物”,指的是各种会飞的昆虫,而不是鸟类。

申命记14章

20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本会注释:

直译为“会飞的物”。这里不是对11节鸟类的重复,而是指洁净的昆虫,如某些种类的蝗虫,至今仍在东方某些地区视为一种美味(见利11:21,22)。

申命记14章

21“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或卖与外人吃,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上帝为圣洁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本会注释:

凡自死的。直译为“任何尸体”,就是,因疾病或其它原因自死的动物尸体。这条禁令是对利11:39,40的重申(另见利17:15)。希伯来原文来源于动词“下沉”、“凋萎”、“消沉及消失”。圣经译为:“疲惫”(出18:18),“枯干”(诗37:2),“残败”(赛34:4)、“辱没你”(鸿3:6)。

寄居的。这是指一个不拜偶像,因此被允许住在希伯来人当中未受割礼的外国人。“寄居的”并没有遵行一切《利未记》和仪文性规定的义务。

外人。就是短期居留的外国人,不是在希伯来人当中永久定居的人,而是为了做生意或一些其他的原因而路过此地的人。

圣洁的民。以色列人应当永远以分别为圣作为自己人生的标准。“圣”字也被用来指耶和华的品格、帐幕、其中的器具以及祭物(见利11:44,45)。

煮山羊羔。对这种偶像崇拜的习俗的解释,见出23:19注释(另见出34:26)。

申命记14章

22“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本会注释:

当以色列人吵着要有人来统治他们时,先知撒母耳提到了为供养国王而缴纳十分之一(撒上8:15)。耶和华作为天地的至高上帝吩咐说,十分之一应为供养祂的工人而缴纳。人们普遍认为这几节所提到的十分之一是第二个十分之一,要在上帝面前,即在帐幕,作为圣宴而被吃掉。这第二个十分之一还在申14:28和26:12-15中提及。第二个十分之一与第一个十分之一不同。第一个十分之一是专为供养祭司和利未人用的(民18:21,26)。

田地。原文有各种不同的含义,如“开阔的乡间”、“牧场”、“耕地”、“私有财产”、“城市土地”。这里指耕地。

申命记14章

23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上帝。

本会注释:

参申12:5-7。要在上帝面前吃掉的是第二个十分之一。他们要如此做两年;然后在第三年(因此也在第六年),采用第28节的安排。第七年是安息年,土地在这一年间要被闲置不耕种。没有十分之一的征收,因为没有收获。

居所。人们要到上帝所选择作为宗教侍奉和节庆的地方。他们要按着家族一起吃,在耶和华面前团契。这样的场合是为了促进宗教生活而被设定的。许多教训将被强调,如为宗教和现实需要而诚心奉献,对穷人的施舍(见对利7:15的注释),以及在耶和华面前神圣的团契,家庭关系的强化等。

五谷……的十分之一。这不可能是指付给利未人的第一个十分之一,因为普通的人没有资格享用,只有祭司才可以分享那十分之一。在缴纳出产的十分之一方面的不忠心会导致庄稼因上帝之祝福的扣留而全部失去(何2:8,9)。

头生的。见申12:6。有关头生牲畜的律法记载在申15:19-23中。在这里是顺便提及的。

学习时常敬畏。诚心遵守上帝的这些要求,会使敬拜者产生敬畏上帝的心,坚定他们与祂交往的心。“敬畏主就是智慧”(伯28:28)。“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圣殿下拜”(诗5:7)。“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邪恶”(箴8:13)。“敬畏耶和华,就是生命的泉源”(箴14:27)。“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训诲”(箴15:33)。“敬畏耶和华的,得着生命”(箴19:23)。

申命记14章

24当耶和华你上帝赐福与你的时候,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那路也太长,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

本会注释:

太长。如果一个家庭住得离圣所很远,或道路难以行走,以至于他们必须付出极大的代价才能将十分之一实物带来,那就应照着以下几节的规定去行。这是一个实用的方案,使敬拜者能够便捷而又不损失任何易坏物品地到达圣所。

申命记14章

25你就可以换成银子,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往耶和华你上帝所要选择的地方去。

本会注释:

换成银子。因为钱比实物更容易携带。

包起来。直译为,“包围”,“围困”。,见赛29:3;耶21:4;37:5节。钱要以某种方式包好并系在手腕或手臂上。

申命记14章

26你用这银子,随心所欲,或买牛羊,或买清酒浓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上帝的面前吃喝快乐。

本会注释:

随心所欲。又译为“心里所愿”或“愿意”(伯23:13;诗:13,14;赛26:9;弥7:1)。为了将节庆所要求之各样物品提供给远道而来的敬拜者,后来在耶路撒冷圣殿里设立了一个市场。在这样的情形中,以世俗为念的祭司会很快地变得腐败,并将此作为获取个人利益的来源(见耶6:13;23:11)。

浓酒。这里的“清酒”和“浓酒”指的都是发过酵的酒。在过去的时代中,上帝时常“不监察”人对祂永远也无法赞同之习俗严重的“蒙昧无知”。但是终有一天,上帝要在每一点上“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那时那些一意孤行,不顾劝告和警告的人就再也无法“推诿”“他们的罪”了(约15:22)。在此之前,“他们没有犯罪”而且上帝没有完全追究他们的责任,尽管他们的行为与理想境界还相差甚远。祂的恒久忍耐覆盖了所有“不晓得”他们的所作所为的人(路23:34)。象迫害过教会却“不信不明白”的保罗一样,他们也可以得蒙怜悯(提前1:13)。

在古时候,上帝容忍了以色列人拥有奴隶,但却保护了奴隶免受不公平的待遇(出21:16,20)。甚至在基督教会里,奴隶制也没有被立即废除,但主人却蒙指教要仁慈地对待他们的奴隶(弗6:9;西4:1)。

同样,上帝从来没有认可过离婚或多妻制的习俗。“起初并不是这样”(太19:8)。但上帝曾一度容忍了这一切,并给予了指示,用以保护妇女的权益,减轻这些习俗所导致的痛苦,防止婚姻关系遭受更大的滥用(出21:7-11;申21:10-17)。例如,上帝在一方面没有禁止亚伯拉罕娶第二个妻子夏甲,但另一方面上帝也没有保守他免受这种行为所导致的恶果。

上帝赐予摩西的律法,不是为了直接废除多妻制,而是为了劝阻人如此行(利18:18;申17:17),为了限制离婚(申22:19,29;24:1),为了提高婚姻生活的标准(出20:14,17;利20:10;申22:22)。基督清楚地说明旧约中有关多妻和离婚的规定并非理想,而只是上帝“因为你们的心硬”而加以容忍的一种权宜之计(太19:4-8)。基督指出了上帝对基督化家庭的理想(太19:9),这种理想一直是一夫一妻制(太19:4-6;提前3:2;多1:6)。基督徒无需怀疑上帝在这些方面的旨意,因此他们连旧约时代的人所用过的有限借口也没有。

至于“清酒”和“浓酒”的问题,也是如此。两者都没有被严厉禁止,除了对于那些从事宗教职责的人,可能也包括那些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利10:9;箴31:4,5)。旧约圣经清楚地指出了“清酒”和“浓酒”的害处,并劝人们要戒除它们(箴20:1;23:29-33),同时也宣告了一个对那些引诱他人放纵饮酒之人的咒诅(哈2:15)。但是保罗将理想的境界摆在我们面前。他宣告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他也警告我们说上帝要毁坏那些玷污自己身体的人(林前3:16,17)。酒类饮料是“毁坏上帝的殿”的,而且饮酒也不能被视为一种荣耀上帝的方法(林前6:19,20;10:31)。保罗不使用对一切有害身体之物(林前9:27)。我们现今没有任何理由来争辩说,由于上帝曾一度容忍人饮酒,所以饮酒并没有什么本质性的错误。正如上文已经指出的,上帝也曾一度允许诸如奴隶制和多妻制的习俗。圣经警告我们说“醉酒的”人将“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林前6:10)。

心所想的。译自一个表示“请求”、“要求”的动词。

吃喝。一次由全家人“在耶和华面前”,即在圣所前,吃的圣宴。

你的家属。这不仅包括家庭的直接成员,而且也包括家中的仆人(申12:18)。

申命记14章

27“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你不可丢弃他,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

本会注释:

利未人没有属于自己的领地(申12:12),住在各自的城里,散居在各支派当中,他们应被邀请分享这些圣宴(申12:18)。

申命记14章

28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

本会注释:

本年。就是第三年。

申命记14章

29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上帝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本会注释:

寄居的。“寄居的”和利未人一样,也没有土地所有权。孤儿和寡妇也应得到特别照顾(见申16:11,14;24:17,19;26:12)。第一个十分之一是专为供养祭司和利未人的。第二个十分之一的捐献是为了在耶和华面前摆设一个家庭的圣宴,或作为耶和华为境内的孤儿、穷人和“寄居的”所预备的餐桌。利未人有资格分享所有这些宴席。在以色列人当中为生活艰苦之人所制定的条款促进了真宗教的实践。使徒雅各对基督教会表达了相同的原则(雅1:27)。

申命记15章

提要:1第七年是穷人的豁免年7绝不可阻碍出借或给予,12希伯来奴婢在第七年必须得自由并多多供给他16除非他不愿意离开,19头生的公牲畜都要分别为圣归给上帝

申命记15章

1“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本会注释:

就是在第七年,见12节(见申31:10;耶34:14)。这一节的吩咐是对出21:2;利25:3的补充。

施行豁免。“豁免”一词的意思就是暂时的解除,源于词根“使放下”、“使分离”。此词用来指土地,“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就是解除耕种并使土地休耕(出23:11)。此词也用来指耶洗别被她的太监扔下来(王下9:33)。“豁免”指的是脱离债务和奴役,以及土地的休耕。

申命记15章

2豁免的定例乃是这样:凡债主要把所借给邻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邻舍和弟兄追讨,因为耶和华的豁免年已经宣告了。

本会注释:

豁免的定例。直译为“豁免的事”。

凡债主要把所借。意思就是“凡用手借给别人东西的主人”。这是有关每个第七年债主如何对待无法还债之穷人的律例。

邻舍。此词也有“朋友”、“同伴”、“伙伴”的意思。其动词形式的意思是“合伙”。

“追讨”的词根在阿拉伯语中的意思就是“猛烈地驱赶”。其含义显然就是不要再施加压力来收回债务(见出22:25的注释)。

弟兄。不是亲兄弟,而是以色列的同胞。这样的称呼强调了以色列人之间的同胞之情(见申17:15;19:18,19;22:1-4;23:20,21;25:3)。

耶和华的豁免。也就是说,为了尊重耶和华;因为债主所有财富和安康都出于祂,祂为全体百姓的益处而发布了如此仁慈的律例。

申命记15章

3若借给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讨;但借给你弟兄,无论是什么,你要松手豁免了。

本会注释:

外邦人。就是既不信犹太教,也不是永久居民,而只是为贸易或其他目的而暂时居留的外籍人。这样的人没有义务遵守有关第七年的律例,因此也不必要放弃债主对他的权利(见利25:1-7,20-22)。

申命记15章

4-5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了(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耶和华必大大赐福与你。)

本会注释:

直译为“只是在你们中间必没有穷人”(见第11节注释)。本节中“穷人”一词的意思就是受虐待或压迫,无法自卫的人(见摩2:6;5:12)。

大大赐福与你。人若忠于上帝的吩咐必蒙上帝赐福,不致难堪贫穷,尽管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财富的平均分配。参基督教早期信徒的状况(徒4:33,34)。

业。见申4:21。

留意听从。特别是关于怜悯困苦穷乏之人的吩咐。对上帝明确的旨意忠心的执行将带来上帝对他们的祝福。

这一切的命令。直译为“这个命令”(参申5:31;8:1)。

申命记15章

6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必照他所应许你的赐福与你。你必借给许多国民,却不至向他们借贷;你必管辖许多国民,他们却不能管辖你。

本会注释:

赐福与你。希伯来语的动词是过去式,“曾赐福与你”,强调以色列人若顺从,应许必然实现(见第14节;申12:7)。所应许的福气是如此的肯定,以至于摩西把它当作已经实现了的事情来述说。

借给。这个动词原意是“给一个当头”;采用的动词的使役形式,意思就是“使[他人]给当头”。这是一个关于物质和财*繁荣的应许。他们必“作首不作尾”(申28:13)。如果以色列人借着遵守上帝明智的要求而成为了上帝合格的代表,他们就必会成为古代世界商业和*治上的大国。

不至……借贷。直译为“不给一个当头”。顺从上帝的训诲会防止他们被任何国家所奴役,因为欠债就意味着要冒被奴役的风险(箴22:7)。

管辖。参申28:1。

申命记15章

7“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无论哪一座城里,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着心、攥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

本会注释:

穷人。贫穷似乎总是存在的(申15:11;太26:11);但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情来减少贫穷,减轻随之而来的痛苦。只要人间存在着才能上的差异,就总会有人需要帮助。教会的成员可以对他们周围那些没他们那么幸运的人做更多的事情,其效果不亚于公众布道。

“城里”见申12:1)。

攥着手。这个动词也表示“收回”。就好象一个人把手放进口袋里,或背起手来,拒绝伸出手来做出好施舍的表示。在约壹3:17中,使徒约翰批评说:“凡有世上有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申命记15章

8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补他的不足。

本会注释:

这是对慷慨精神的生动描绘。希伯来语是强调式的,“你要向他开开手”。参基督的话语(太5:42;路6:30-34)。对于许多人来说,最难学的教训之一就是:自私自利乃是自毁前程。

补他的不足。所借出的应足以应急。对于真实的情况需要存怜悯的心(太18:33)。

申命记15章

9你要谨慎,不可心里起恶念,说:‘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什么都不给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于你了。

本会注释:

恶眼。一个“恶”的、或自私的“眼”会影响整个人的品格(申28:54,56;另见箴23:6)。

求告。参出22:22,23。

罪便归于你了。直译为“罪便在你里面”(见申23:22;24:15)。

申命记15章

10你总要给他,给他的时候心里不可愁烦;因耶和华你的上帝必在你这一切所行的,并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赐福与你。

本会注释:

不可愁烦。直译为“不可做恶”。该动词也译为“愁闷”(撒上1:8,)、“恶”(申28:54,56)、“烧毁”(伯20:26)。使徒保罗在林后9:7中谈到了同样的心态,说:“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

一切。上帝注意人所作的一切;没有一件不被报偿的。我们在为上帝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应“格外显出满足来”(林后8:7,9)。

申命记15章

11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

本会注释:

基督在太26:11中提到了这一点。慷慨施舍和基督教慈善事业的需求永远也不会止息。雅各称穷人为上帝为自己所拣选的人(雅2:5)。困苦穷乏之人有助于那些不贫穷的人;他们所要求的协助应毫无怨言地提供,而不应怀着懊悔的心情去行。这里与第4节表面上的矛盾,是由于第4节是对与这里所提出之计划合作之结果的展望(见第4节的注释)。但如果人们没有机会协助他们的同胞的话,没有穷人的时侯就永远不会来到。

松开手。希伯来语表示强调。原文的名词形式表示帐篷的“门口”(创18:1,2,10),私宅的“房门”(出12:22),帐幕的“门”(出38:8),王宫的“宫门”(撒下11:9)。“松开手”所暗示的是分享个人家中的美物。

申命记15章

12“你弟兄中,若有一个希伯来男人或希伯来女人被卖给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本会注释:

你弟兄中,若有。参出21:2-6;耶34:9-14。一个人可以自愿为奴,或因法庭的裁决被判为奴。无论怎样,沦为奴隶的以色列人应受到弟兄善待;而且如果没有被提前赎回的话,也要在第七年被释放。见出21:20,26,27;利25:39,有关主人对待奴隶的限制。

第七年。安息年影响到各行各业(利25:2)。但奴隶得释放的第七年不应与作为安息年的第七年相混淆。奴隶得释放之年是在为奴的六年之后,这与安息年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奴隶制是当时的社会制度。但上帝颁布了律例来保护奴隶如同自己的儿女,宗教团体中的弟兄,在一种以人人自由为目标的社会秩序中的公民。

申命记15章

13你任他自由的时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本会注释:

空手。原文的词根时常表示“徒然”(利26:16,20)。在这里指的是没有任何收益而付出的努力。将被释放的奴隶打发走,而又不给他足够的财产,使之足以作为一个独立、自由的社会成员而重新开始生活,就等于做一个徒然的姿态。他很可能会再度沦为奴隶。请看上帝对其忠诚儿女的应许(赛65:23;参创31:42;出3:21)。

申命记15章

14要从你羊群、禾场、酒酢之中多多地给他;耶和华你的上帝怎样赐福与你,你也要照样给他。

本会注释:

多多地给他。直译为“给项链,你要给他项链”。“给”字的原文指“骆驼项上的金链子”(士8:26)。东方的当地人仍将装饰性的链子戴在他们牲畜的颈项上。该词箴1:9;雅4:9;诗73:6中被译为“链”字。希伯来主人被吩咐要“装饰”,或装备一个奴隶,因他曾蒙受他主人的雇佣。

耶和华你的上帝怎样赐福与你。参申7:13;12:15;16:17上帝怎样对他的赐福,主人也要慷慨对待已得自由的奴隶。

申命记15章

15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上帝将你救赎;因此,我今日吩咐你这件事。

本会注释:

奴仆。这是来自经验的有力论据,是慷慨精神最有力的动因(见申16:12;24:18,22;参太10:8;太18:23-35)。圣经关于奴隶制的律例不但减轻了奴隶的命运,而且最终引导他们得到自由。任何以色列人都不得被永久当作奴隶。这些律例包括以下列的规定:

(1)为奴的希伯来人不得被迫服侍超过六年,而应在第七年被释放。

(2)主人粗野的待遇受到严厉谴责(利25:39-43)。

(3)如果主人出于一时的冲动而使奴隶身受重伤,这个奴隶就应得获得自由(出21:26)。

(4)给予奴隶过分严重的惩罚会使主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出21:20,21)。

(5)在奴役期间,服役的工价应被宽大地给予,使奴隶有可能获得财富或足以自赎的财产(利25:49)。

这些原则的实施必将助于逐步消除奴隶不公平和不幸的境遇。事实上,希伯来“奴隶”与周边国家相比,根本不算奴隶。

申命记15章

16他若对你说:‘我不愿意离开你’,是因他爱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里很好,

本会注释:

这里所提到的情形是,一个人与他的主人难舍难分,愿意留下来(见出21:5的注释)。当他如此拒绝得自由时,就自愿选择了永远为奴。这种规定,如果遵照上帝所设立的律例而被履行的话(见第15节的注释),对于没有能力自主经营的人可以是一种福气。他们如此行便将自己永久置于善于替他们经营、善待奴隶之人的保护之下。要继续履行适用于暂时奴役的优惠条款。

他爱你。慷慨和体贴的待遇嬴得了人心。在奴役状态中,他已得到了相当的自由,足以令他满足。他之所以愿意留下的动机就是爱。

申命记15章

17你就要拿锥子将他的耳朵在门上刺透,他便永为你的奴仆了。你待婢女也要这样。

本会注释:

拿锥子。详见出21:1-6。借着这个记号,那人便永远成为主人家顺命的仆人。

永。就是一辈子(见出21:6的注释)。

婢女。这似乎与出21:7相矛盾,即“婢女不可象男仆那样出去”。其实并不是说她不可出去,而是说她不应依据象男仆一样的理由释放。释放她的条件记载在出21:8-11;参耶34:9。

申命记15章

18你任他自由的时候,不可以为难事,因他服事你六年,较比雇工的工价多加一倍了。耶和华你的上帝就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本会注释:

不可以为难事。见第13,14节。

工价。雇工的工价是奴隶的两倍。

赐福与你。上帝随时都愿意将丰盛的福气赐予人类,但是祂只能赐福给那些充分感激祂的爱,以至于爱祂并且顺从祂的人(约一4:19;约14:15;15:10)。如果上帝赐福与那些不侍奉他的人,就等于是在鼓励他们继续悖逆。

申命记15章

19“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别为圣,归耶和华你的上帝。牛群中头生的,不可用它耕地;羊群中头生的,不可剪毛。

本会注释:

所有的长子和头生的动物都是属于耶和华的律例,是在出埃及时规定的(见出13:12-15;民18:15-18的注释)。

分别为圣,归耶和华。这与利27:26并不矛盾,即“头生的,无论是牛是羊,既归耶和华,谁也不可再分别为圣”。主人应承认头生的是属耶和华的财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为任何其他的目的所用。利27:26的意思就是任何人都不可取上帝已经视为归祂的──头生的──并将它当作还愿的祭物。

不可用它耕地。头生的公牲畜都已分别为圣归耶和华了。它们虽然可能暂时还归个人占有,但却不应被用于普通的世俗劳作中。头生的母牲畜没有象公牲畜那样被献给耶和华。它们可以当作平安祭献上,奉献者可以在献祭之餐中享用并将一份归给祭司吃。这与第二个十分之一的原则是相一致的(申14:23)。

不可剪毛。头生的羊不可被剪毛,因为它是为神圣的用途而被奉献的。上帝有权拥有我们一切所有之财富中的头等部分:包括我们的生命,我们的情感,我们的体力、脑力和灵力,我们的侍奉、我们的财产等。

申命记15章

20这头生的,你和你的家属,每年要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吃。

本会注释:

每年。在每年的三大节期中,当所有的成年男子到耶路撒冷耶和华面前来的时候。平安祭和献祭之宴总会在这些场合中举行。

你的家属。见申12:6,7,17,18,26;14:23。利未人和寄居的应被邀请来分享这些圣宴。

申命记15章

21这头生的若有什么残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无论有什么恶残疾,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上帝;

本会注释:

利22:21-24列举了各种残疾(见申17:1)。

瘸腿的。利22:21-24没有提及这种残疾,但玛1:8提到将瘸腿的牲畜献为祭物乃是“恶”。

不可献给。这作为祭牲献上是不蒙悦纳的。

申命记15章

22可以在你城里吃;洁净人与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本会注释:

在你城里。即在家中作为平常的一餐享用。附近的利未人、寄居的、和穷人也能分享。

不洁净人。没有要求仪文性的洁净,不象在耶和华面前吃祭牲时所要求的那样,因为这只是普通的食物,而不是分别为圣的供物(见申12:15,20)。

申命记15章

23只是不可吃它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本会注释:

血。参申12:16,23,24;见创9:4注释。

申命记16章

提要:1逾越节,9七七节,13住棚节。16在这三个节期中,一切男丁都要尽力奉献礼物。18论审判官和秉公审断。21木偶和柱像被禁止。

申命记16章

1“你要注意亚笔月,向耶和华你的上帝守逾越节,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在亚笔月夜间领你出埃及。

本会注释:

亚笔月。直译为“新禾穗子月”(出9:31;利2:14)。这个犹太历的月份后来被称为尼散月,始于三月末至四月末之间。亚笔月被上帝定为以色列人教历年的正月(出12:2;参13:4;34:18)。

逾越节。逾越节是每年三大法定节期的第一个节期(出23:14-17)。逾越节是在亚笔月,或尼散月,因为上帝在那个月将以色列人从埃及领了出来。百姓要吃无酵饼七天,正如当他们匆忙地离开埃及时所做的(见出12:34的注释)。在他们的家中不可留有酵,逾越节羔羊的任何部分也不可留到第一夜之后。逾越节的祭牲被吃光之后,百姓要回到各自的帐棚中。他们要一直吃无酵饼六天,在第七天要召集圣会,这日要被守为圣安息日(另见出12:1-28)。

夜间。以色列人实际离开埃及的时间(出12:29-34)是在天未破晓之前(《先祖与先知》第页)。头一日晚上上帝吩咐他们要随时准备动身,法老也要求他们立刻离开埃及(出12:11,12,31-33)。

申命记16章

2你当在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从牛群羊群中,将逾越节的祭牲献给耶和华你的上帝。

本会注释:

将逾越节的祭牲献给。逾越节的祭牲应是一只绵羊羔或山羊羔(出12:5)。应注意的是,出12:3-6规定一岁的公羊羔,不论是绵羊羔还是山羊羔,都应在一餐中吃尽。后来,则专门用绵羊羔为祭牲,而不是山羊羔。

居所。耶和华的圣所是他们宰杀逾越节祭牲的地方,这个吩咐一再重申(申16:2,6,7;关于其他的节期,参第11,15,16)。

申命记16章

3你吃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饼;七日之内要吃无酵饼,就是困苦饼,(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记念你从埃及地出来的日子。

本会注释:

任何素祭都禁止使用发面饼(见利2:1注释),因为酵象征着发酵和衰败,就是腐败。

七日。见出12:15,18-20;13:6,7;23:15;利23:6。

困苦。源于一个表示“使屈服”、“使挫败”的词根。这里所指的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地为奴(出3:7;4:31)。

急忙。原文的意思就是“惊恐”、“惊慌地”。相应的阿拉伯语动词的意思就是“催促”、“驱策”、“刺激”。这里的含义是以色列人极其惊恐地匆匆离开。见译为“惧怕战兢”的相同词根(申20:3)。见出12:11,34,39,其中提到以色列人没有时间把酵放在他们的生面团里(见赛52:12)。

记念你从埃及地出来的日子。见申4:9;出13:8。

申命记16章

4在你四境之内,七日不可见面酵,头一日晚上所献的肉,一点不可留到早晨。

本会注释:

一点不可留到早晨。见出12:10;34:25;民9:12(参出23:18)。

申命记16章

5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的各城中,你不可献逾越节的祭;

本会注释:

不可献。将来,祭物可能不能再在各自的家宅中被献,而只能耶和华所指定的地方被献(见申12:5,11)。第一个逾越节的羊羔是百姓起程前夜在埃及各自的家中吃掉的。当时没有圣所,也没有集会的圣地。

申命记16章

6只当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时候,献逾越节的祭。

本会注释:

晚上。就是两夜之间(见出12:6的注释)。晚祭被献之后,逾越节的牺牲才被宰杀。

时候。直译为“定时”或“会所”。比较“所定的日期”(出23:15)、“所定的日期”(出34:18)、“所定的时候”(书8:14)。这里所指的是所定的时辰,就是出埃及的时辰。

申命记16章

7当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作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帐棚去。

本会注释:

烤了吃。见出12:8,9的注释。“烤”字的动词原文在英文KJV版中有两次被译为“烘烤”(民11:8;撒下13:8),有两次被译为“烧烤”(申16:7;代下35:13),而所有其他表示烹饪的地方都被译为“煮”、“熬”、“烧”。其词根的含义显然就是“使熟”,如“庄稼熟了”(珥3:13)以及“葡萄都成熟了”(创40:10)。由于在所有的情况中,其含义都是借着热而成熟,或者达到全备的境地,因此“烤”字在这里可能更贴切一些。比较“用火烤”的说法(出12:9)以及后来描写逾越节的记载,其中将火烤的羊羔与其他水煮的供物加以了比较(代下35:13)。

帐棚。这里指“家”。这种习惯一直保持到以色列人不再到处飘流,在巴勒斯坦定居,有了永久的家园之后(见士7:8;撒下19:8;王上12:16)。他们要在吃逾越节羔羊的地方过夜。到了早晨,那些与其他家庭分享逾越节羔羊的人才可以回他们自己的家(见出12:4的注释)。

申命记16章

8你要吃无酵饼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华你的上帝守严肃会,不可做工。”

本会注释:

第七日。此节期共持续七天,无酵饼也要吃七天(出12:15;出13:6;利23:6;民28:17)。这句话的意思一定是在吃无酵饼六天之后,以色列人要召开“严肃会”,并继续吃无酵饼。

严肃会。原文来源于一个表示“抑制”、“封闭”、“关闭”的动词,特别是出于宗教目的(见利23:36;民29:35;代下7:9;尼8:18,指的是住棚节;参摩5:21)。

不可作工。就是他们不可从事任何平常的劳作(民28:25;参王下22:5,9节中的“办事”)。

申命记16章

9“你要计算七七日:从你开镰收割禾稼时算起,共计七七日。

本会注释:

见利23:15。“七七节”的名称由此而来(见申16:10注释)。后来散居的犹太人称之为“五旬节”(徒2:1)。

从……算起。这七周从收大麦时开始(见书3:15;5:10;另见利23:15)。

申命记16章

10你要照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福,手里拿着甘心祭,献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守七七节。

本会注释:

节。原文为不仅表示“节日”,也包括宗教朝圣的意思,事实上,此词源于一个动词,意思是“进行朝圣”、“起程前往一崇敬的对象”。阿拉伯语的haj所描述的就是穆斯林前往麦加的朝圣。

七七节。此节期也被称为“收割节”和“初熟节”(见出23:16;34:22;民28:26)。

贡物。此词的原文只在旧约圣经的这个地方如此翻译。其亚兰语等义词的意思就是“充足”。其含义可能就是与个人的身份和财富成比例的供物。此词的词源不明。

所赐你的福。见第17节注释。

申命记16章

11你和你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在你们中间寄居的与孤儿寡妇,都要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立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欢乐。

本会注释:

要向那些贫困的人显示慷慨的精神(申12:7,12,18;14:29)。这会给施与的人和接受的人都带来欢乐。

申命记16章

12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你要谨守遵行这些律例。”

本会注释:

奴仆。见申15:15注释。

申命记16章

13“你把禾场的谷、酒酢的酒收藏以后,就要守住棚节七日。

本会注释:

犹太人一年中最后的节期。吩咐所有的男丁都要每年参加此节期(见第16节)。“棚”字译自名词“摊棚”(创33:17;利23:42,43;尼8:14-17;拿4:5)。其动词的意思就是“编在一起”、“遮盖”。因此,由此派生之名词的意思“覆盖物”或“摊棚”,是用枝子编织而成的一个临时性的但又够用的遮盖。住棚节的遵守是在收获结束时,在粮食和葡萄园里的葡萄收获和加工完毕之后。

申命记16章

14守节的时候,你和你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与孤儿寡妇,都要欢乐。

本会注释:

葡萄收获期的结束将是一段欢乐的时光(见赛16:10)。小麦已在四个多月前收割了,葡萄收获期是在九月或十月。

申命记16章

15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你当向耶和华你的上帝守节七日;因为耶和华你上帝在你一切的土产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要赐福与你,你就非常地欢乐。

本会注释:

注意为这一节日所规定的各种供物(民29:12-35)。在利23:36;民29:35中提到了第八日。

申命记16章

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却不可空手朝见。

本会注释:

见出23:14-17注释;另见出34:18,22,23。注意出34:24中的应许说耶和华将在百姓离开他们家乡的时候保佑他们的土地不受侵扰。“朝见耶和华”的原文可直译为“在耶和华面前”,意思就是到祂的面前来。注意这种说法用来指与国王面对面的会晤(撒下3:13;14:28,32;王下25:19;斯1:14)。诗篇的作者提到信徒得见上帝之面时的欣喜(诗17:15)。

“空手朝见”。百姓带着与他们在收获所得之祝福相称的礼物到耶和华的面前来(见出23:15;34:20)。见第10节的注释。

申命记16章

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的福分,奉献礼物。”

本会注释:

直译为“按他手中的礼物”。他虽然应按照所得的祝福而慷慨地奉献,但却不应奉献到使自己贫穷并给家人造成艰难的地步。

申命记16章

18“你要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的各城里,按着各支派设立审判官和官长。他们必按公义的审判判断百姓。

本会注释:

设立。直译为“自己指定”。参摩西为解决百姓纠纷而任命审判官的事(出18:21-26;申1:12-18)。

各城里。这指的是地方审判官的任命。诉讼程序后来因任命祭司作为终审法庭而得到扩充(申17:8,9)。

“公义的审判”(见申1:16)。

申命记16章

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

本会注释:

不可屈枉正直。见出23:6,8(参申24:17;27:19;撒上8:3;赛10:1,2)。

不可看人的外貌。直译为“不认脸面”(见出23:1-3;利19:15;诗82:1-5)。

贿赂见出23:8;撒上8:3;伯15:34;诗26:10。

申命记16章

20你要追求至公至义,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

本会注释:

至公至义。原文是一种典型的强调形式。

追求。见创35:5;利26:7;撒下2:19。

申命记16章

21“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筑坛,不可在坛旁栽什么树木作为木偶。

本会注释:

木偶。此词原文在旧约中用过30多次,在英文KJV版中全译为“小树林”。总是与偶像有关(见出34:13的注释)。可译为“圣树”或“木桩”。木偶是献给异教女神亚舍拉的,而石柱是献给巴力的。

申命记16章

22也不可为自己设立柱像;这是耶和华你上帝所恨恶的。

本会注释:

直译为“柱”。这些“柱”是异教徒所设立的敬拜对象(见创28:18)。该词还出现在出23:24;34:13;利26:1等节中。这些“柱”通常是用石头做的,是专为偶像崇拜用的,特别是对巴力的崇拜。在许多情况下,它们都与阴茎崇拜的恶习有关。与此相反的,雅各立了一个柱子纪念上帝向他显现(创28:18,22;31:13;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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