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在“金陵十二正钗”中排名末位,却最先死去。她在第五回出场,安排宝玉“中觉”(“梦游太虚境”),第十回“论病”,到第十三回便“没了”。她所占篇幅虽然如此有限,形象却很突出,给人印象深刻,理解不一,引起很大争议。
生活原型“秦可卿”
第五回描写秦可卿卧室的奢华香艳陈设,脂砚斋却明确批道:“惟批书人知之!”(“批书人”是脂砚常用的自称,这是脂砚批的一个特点。)可见脂砚对“秦可卿”是分外了解的。
第七回焦大醉骂“爬灰的爬灰”。脂砚又批道:“焦大之醉,伏可卿死。作者秉刀斧之笔,一字一泪,一泪化一血珠!惟批书人知之!”这就要牵涉到贾珍与秦可卿之间“爬灰”(翁媳私通),与二人的生活原型问题了。
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贾珍为可卿之丧丑态百出,“哭得泪人一般”等,脂评批道:“可笑,如丧考妣,此作者刺心笔也。”为什么是“刺心笔”?因为这桩丑事,实乃作者家族的家丑。
脂本的这类关系到“实事”的眉批,多为畸笏叟之批。由此足见:生活中“实”有“可卿”其人。
为什么脂砚、畸笏如此“深知”生活中的“贾珍”与“秦可卿”的“爬灰”隐情,和“非礼”、封号等实情?因为他俩是南京曹家和苏州李煦家的亲属或亲戚,所以对书中所写以曹、李两家为蓝本的荣宁二府的种种内幕,甚为熟知:“惟批书人知之。”
“淫丧”的秦可卿
在创作《红楼梦》之前,“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从“其弟棠村”已为之作序看,这部早期小说是写完了的(见甲戌本第一回眉批)。
这部《风月宝鉴》的主题:“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可知它是一部专写男女之间“风月”情事的惩戒之作。并且它的某些章节,后来被雪芹剪裁、移植到了《红楼梦》初稿之中。
《红楼梦》初稿第十三回原名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其回前诗曰:“情观风月鉴,多少泣黄泉!”足证这“淫丧”一回原本也是从《风月宝鉴》挪移而来,并且这个“淫丧”的秦可卿,颇为明显地是依照那个生活中的“秦可卿”之“淫”为原型而写的!
所谓“淫丧”,即是秦可卿因“淫”而丧命,写的就是她与公公贾珍“爬灰”、私通,不料被丫鬟瑞珠、宝珠撞见,她因“淫”事败露而在天香楼“悬梁自缢”。
《红楼梦》从初稿到再稿,作者的命意或主题之变动的需要:大大淡化惩戒“风月”的色彩,大大强化对“须眉浊物”贾珍的鞭笞、对“裙钗”的褒扬,从而把秦可卿的“淫丧”删去,对她的形象作了根本性的改动。
显然,《红楼梦》初稿中的这个“主淫”、“淫丧”的秦可卿,明显地再现了前述那个生活中的、与公公私通的“秦可卿”的特征,她是直接从那个生活原型脱化而来的,她是“淫”的代表和化身!
“心性高强”的秦可卿
这是作者删改了《红楼梦》初稿“淫丧天香楼”之后,改写成“死封龙禁尉”的秦可卿,即是甲戌本再稿的秦可卿。
这个秦可卿即是我们今天在现行本中所见到的那个女性形象。她已经不是“淫丧”、“主淫”的代表,已改写成了“心性高强”、“温柔和平”、才能卓越、理家能手的秦可卿。
为什么曹雪芹要作如此改动?畸笏叟说是因他之“命”而“赦之”的,作者自云说:他要为“闺阁昭传”。从这个总的命意或书旨出发,于是他把秦可卿、尤二姐、尤三姐等几个“裙钗”形象,都作了由贬而褒的删改,同时加强了对贾珍等“须眉浊物”的挞伐。
甲戌本对贾珍的“爬灰的爬灰”,可卿因这个公公的“爬灰”而最终“自缢”天香楼,瑞珠、宝珠因迫于贾珍的淫威而“触柱而亡”和远离宁府等,并没有改变,只是将其在初稿中的明写、详写,改成了略写、暗写;所谓“不写之写”、“未删之笔”。
贾珍其人是典型的“泥猪癞狗”式的人物,他“引诱”薛蟠“比往日更坏了十倍”;他“专在女人身上做工夫”,偶见香菱就想“臊皮”;他在“父丧”期间与狐朋狗友们吃喝嫖赌以为“破闷之法”;第一个因贾珍的“淫滥”而致死的则是秦可卿!
张太医概述秦可卿的性格特征和“病源”说:这位“大奶奶心性高强,聪明不过的人。聪明太过,则不如意事常有”(张太医当然不会知道可卿的不如意事是公公贾珍要逼她爬灰)。“不如意事常有,则思虑太过”,此病是因“忧虑”而伤了脾、肝、气血,“这就是病源了”。
切不可把这个“心性高强”、“可齐家”的秦可卿,跟那个“擅风情”而“败家”的秦可卿混为一谈!
警幻仙姑之“妹”秦可卿
“太虚幻境”神话世界的这个秦可卿,又不同于现实世界的作为“蓉大奶奶”、“心性高强”的那个秦可卿,前者是神话人物,后者是世俗中人。
为什么作者单单选择“秦可卿”,来充当神话中的警幻仙姑之“妹”?关键全在谐音寓意:“秦”=“情”的谐音。而宝玉“梦游太虚境”,目的就是要解决如何对待“情”的问题,
七回写秦可卿之弟“秦钟”,甲戌本双行夹批:“设云`情种。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
第八回对可卿其父“秦业”,甲戌本双行夹批:“妙!业者,孽也,盖云情因孽而生也。”对于秦业“现任营缮郎”,甲戌本又双行夹批道:“官职更妙!设云因情孽而缮此一书之意。”
“秦业”、“秦钟”、“秦可卿”等名,作者皆是有寓意、有“比托”的。它们是指:“情”虽然“可亲”,这是“情”之可“褒”、美好、“善”的一面;但随“情”而来的却是悲剧(当时之世“情”的结局只能是悲剧),这又是“情”的“可恶”、应“贬”或警惕、带来“罪孽”的一面,此即所谓“情孽”。因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情”是一把双刃剑。
警幻是专“司人间的风情月债”的女神、爱神,她一方面“访察机会,布散相思”,向人间布撒情爱;但另一方面她又宣布“可怜风月债难偿”,即预告“情”的悲剧。因此警幻本身就是一个两面性、双重意义的神话人物。神话人物“秦可卿”,当然已不能跟世俗中的“心性高强”的秦可卿或“淫丧”的秦可卿画上等号!
“兼美”秦可卿
秦可卿≠兼美,秦可卿“小名唤可儿”(小名即乳名),她与“乳名兼美”者分明已是两人。切不可被作者故用的“错综法”瞒蔽了去。那么作者又为什么要多加出这个“兼美”,其命意又何在呢?
“兼美”其名是有明确的特定含义的:她“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
用脂评的话说:“(兼美)妙!盖指薛林而言也。”因此“兼美”即兼有钗、黛之美也!而作为现实中、世俗中的秦可卿呢?“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袅娜纤巧”。这似乎“又如黛玉”,但却并不“兼”有宝钗之“鲜艳妩媚”,因此这个秦可卿尚够不上能称之为“兼美”之称。
现实中的秦可卿生得只与香菱相似:香菱“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像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第七回)。而黛玉则生得与小戏子龄官、尤三姐、晴雯相似(第二十二、三十六、六十五、七十四回),作者从没有一处写过可卿与黛玉相像。如是,秦可卿“兼”有黛玉之美的相似点也排除了,更够不上“兼美”之称!
宽泛地讲,“兼美”不仅兼有钗、黛之美,更“兼”指十二钗之美。只因钗、黛是十二钗之首(宝钗是“群芳之冠”、“黛玉为正十二钗之冠”〈脂评语〉),故而作者只用钗、黛做了“十二钗”的代表,用于“兼美”之名,以此象征众女之美。
“兼美”这个神话形象,不是“诲淫”,而是“戒淫”,稍一与之涉“淫”,后果不堪设想!她好比是一条闪着眩目幽光的神秘电鳗,警告着:“别碰我,否则……!”作者通过“兼美”所要表达的命意,即是脂评所概括的:“淫必伤情,情必戒淫。”宝玉必须对“兼美”———钗黛和女儿们保持“情”而戒绝“淫”。
警幻和“兼美”对宝玉的这个“戒淫”的任务,是成功地完成了的!宝玉通过警幻的“谆谆警戒”,通过“幻境”与“尘境”,他跟“兼美”与袭人的两次领略“云雨之事”之后,他确实戒绝了“淫滥”,保持了纯洁的“意淫”或“闺友闺情”。譬如:他对黛玉只有“深敬”和情爱,从不涉“淫”;他对宝钗更多的是敬而远之,连情爱都谈不上;他对傅秋芳也“十分诚敬”;他对姐妹们、大小丫头们“最有尽让”;他与袭人再无“云雨之事”,尽管袭人每夜睡在他的“外床”;他对晴雯、碧痕、芳官们更无一丝儿邪念,尽管晴雯就“渥”在他的被内,碧痕们侍候他洗澡,芳官与他同炕而睡……这就是现实中宝玉对“兼美”的真实态度!
他纯粹是个“无肠公子”,而这正是警幻———“兼美”为之“戒淫”之功也!他岂止是个“惜花人”,实在是个护花使者!
如果不是把以上五个“秦可卿”分而述之,而是把其混而为一个秦可卿,则势必会有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很难给“秦可卿”一个中肯的定评。